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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绥宁县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来源:扶贫办 作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1-17 点击:170次 字体:缩小 放大

 

绥宁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和“十三五”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用心用脑、精准精细、强力推进、合力攻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五年来减贫工作、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1.五年来减贫工作有效推进。我县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切实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县贫困人口16031户57963人,到2016年已脱贫5507户20547人,未脱贫10524户37316人。

2.五年来经济社会稳步发展。2012年以来,全县上下大力实施“生态立县、人才兴县、旅游带动、特色发展”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特色县域经济先导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发展目标,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实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全县累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43.60亿元,年均增长9.8%;累计完成财政收入21.15亿元,年均增长15.21%;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12.48亿元,年均增长27.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125.79亿元,年均增长12.7%。

3.五年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稳增长。我县通过发展杂交水稻制种、青钱柳、油茶、东山花猪、绞股蓝等特色产业,实现粮食总产14.3万吨;形成了覆盖2.6万户、12.4万人的百里制种走廊;今年新发展青钱柳1.9万亩、油茶1万亩、东山花猪16000余头,蔬菜4000亩,带动和辐射贫困人口42492人参与产业发展。目前,我县有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家、年产值10亿元,家庭农场2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940家,涌现出金庄生态种植、新屋场原生态种养殖等一批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专业合作社。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旅游总人数由2011年的29万人次增长到2016年的16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由1.8亿元增加到9亿元。同时,通过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动技能培训、优化农民创业环境等措施,进一步增加农村居民有效增收。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59元,同比增长6.2%;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59元,同比增长25.75%;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92元,同比增长12.5%;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50元,同比增长11.5%;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21元,同比增长11.85%。

二、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1.2017年度减贫任务完成情况。一年来,我县严格对照贫困人口退出“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村退出“一个确保、两个完善”,贫困县摘帽“三率一度”的标准,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对标对表、逐一落实,按时按质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脱贫人口14225人,为年初任务的122.6%,退出贫困村21个,为年初任务的100%。

2.主要领导同志“三走访三签字”情况。坚持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和贫困村,实现了17个乡镇、85个贫困村都有县级领导联系,出台了《关于严格县级领导联乡(镇)包村扶贫责任制的规定》,明确了县级领导联乡的七个负总责和包村的十个确保工作责任,并组织50名在职县级干部开展了以“精准调研,确保扶贫工作务实;精准施策,确保脱贫过程扎实;精准退出,确保脱贫结果真实”为主题的“三准三实”脱贫攻坚行动。按照“三走访三签字”工作要求,县委书记、县长把“不脱贫不调整不调离”的纪律要求转化为“不脱贫不罢休不放手”的自觉行动,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三走访三签字”工作,身进心进、真走真访,示范引领全县各级干部层层压实责任、抓实工作,对全县16个乡镇85个贫困村进行了走访调研,每到一处都与工作队员、乡村干部、贫困群众一起研讨脱贫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3.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县里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组建了以县委书记任指挥长的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设5个分指挥部和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各乡镇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级扶贫专干,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的领导格局。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明确了县级领导联乡包村开展扶贫工作“10个确保”、“7个负总责”、“3个挂钩”的工作要求,形成县级领导管行业就要管扶贫,抓工作就要抓扶贫的工作常态。明确规定脱贫攻坚以乡为主,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七个负责”。明确规定专项扶贫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一一明确了22个专项扶贫部门的责任。明确规定驻村工作队对帮扶村负总责,坚持“三个接受”,承担“七个第一责任”,做到“十清楚两满意”。三是体制机制完善。出台了“1+17”个方面的文件,“1”即《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17”即《绥宁县确保贫困家庭孩子不失学工作方案》、《绥宁县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等17个方面的文件,配套文件76个,构建起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策体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制的通知》,构建起了打赢脱贫攻坚的责任体系。出台了《绥宁县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构建起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考核体系。出台了《关于建立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制度的通知》,对脱贫攻坚工作由县级领导带队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巡查,构建起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督查巡查体系。

4.脱贫攻坚投入情况。我县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首要民生工程来推进,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用于农村农业发展,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十大会战”、“百千万”工程和民生保障。2017年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450万元,为年初计划的156%。

5.“五个一批”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一是住房保障到位。2017年省下达我县危房改造指标934户,目前已完成1165户,为任务数的125%;落实易地扶贫搬迁7300人,其中3-9户小集中安置1622人,10户以上大集中安置2101人,1-2户插花安置3577人。二是教育补助到位。发放学生补助2203.598万元(其中春季977.2755万元,秋季1226.3225万元),乡镇津贴355.374万元,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补偿金18.45万元,基础设施基本建设3149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1578.1万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18.4万元。2017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173人、43.25万元,秋季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资金将在12月20日以前全部支付到位。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劳动力就业技能培164人,为任务数160人的102.5%。三是医疗保障到位。整合多种保障政策,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保障措施。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100%;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补贴56243人224.97万元;落实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截至11月30日,有9778人次贫困人口受益,报销金额417万元;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从7月份开始,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县内40家定点医院入院时不需交纳住院保证金,只需出院补偿结算时付清自费费用即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兜底贫困对象分段报销比例上浮15%,截至11月30日,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兜底对象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减半人员146人,大病补偿金额108.5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3人,大病补偿金额67.04万元,兜底对象6人,大病补偿金额3.52万元,低保对象67人,大病补偿金额37.95万元;落实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救助金额869372.6元。四是政策对象兜底到位。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由22450人清理至8104人,其中社会保障兜底对象1203人;农村低保救助标准提高到月人均166元,同比提高17%,发放困难群众生活基本救助金7024.27万元。五是就业援助帮扶到位。建立了劳务协作脱贫攻坚“三个清单”:“任务清单”、“稳岗清单”和“责任清单”。今年我县完成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446人、致富带头人培训184人;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028人,为全年目标任务1025人的100.29%。六是生态补偿脱贫落实到位。我县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聘任生态护林员267人,护林工资共267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6.问题整改情况。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问题,全面诊断原因,看紧盯牢扶贫领域违规违纪的主要问题,以强力提升“三率一度”水平为目标,以七大专项清理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目前,共查摆出各类问题66个,已整改到位63个,3个正在整改中。其中省考核、省实地督查、扶贫专项审计发现问题33个均已整改到位;市实地督查发现问题21个,除扶贫财银保问题、寨黄公路问题、翁培和花园阁村道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信访举报12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一是抓精准识贫专项清理。县级领导联点督促指导,实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包村整改,乡镇负总责,农村低保人口、社会保障兜底人口与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同步进行,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贫困对象精准度和社会认可度大幅提高。二是抓精准退出专项清理。出台了《绥宁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扎实开展了精准识贫和精准退出专项清理行动。严格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2014年以来脱贫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清理,一项指标一项指标核实,重点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清理出去,将符合条件的“五种人员”纳进来,坚决杜绝“五禁”。三是抓精准帮扶专项清理。按照“结对有专人、帮扶有行动、户户有记录、效果有评价”的要求,对所有贫困户的帮扶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做到全覆盖,不脱贫不脱扶,贫困群众满意度逐步得到了提升。四是抓政策落实专项清理。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新成立了政策和项目信息中心,对照面向贫困人口的政策措施,逐项、逐村、逐户予以清理核实,组织“回头看”,全面评估政策落实效果。五是抓项目资金监管专项清理。出台了《绥宁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和《绥宁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县直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一个一个项目地查、一笔一笔资金地核,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六是抓违规违纪专项清理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53起,立案38人,党政纪处分36人,移送司法3人,追缴违纪金额100.18万元。七是抓信访专项清理。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即制定一套工作方案、明确一名县级领导、确定一名乡镇负责人、指定一名业务专干、安排一名村组干部,对涉贫信访案件做到集中精力、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实现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和“零暂存”。截止目前,我县共收到国办交办件5件,已全部办结;省12317和来信转办件81件,已办结70件;市12317和来信转办件27件,已办结25件;其他交办件因办理时限未到,正在抓紧办理中。

三、特色亮点工作

1.着力抓好产业扶贫,推动贫困群众增收。一是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在巩固杂交水稻制种、竹木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实施“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全县重点扶持100名以上产业扶贫带头人、培养1000家左右产业扶贫示范户、带动1万户左右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2017年整合产业扶贫资金8581万,围绕油茶、东山花猪、青钱柳和步步高蔬菜基地县域四大扶贫主导产业,逐一制定了产业扶持政策。同时,为乡镇安排资金1327万元发展自主特色产业,充分利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的六种模式,即直接帮扶型、委托帮扶型、股份合作型、专业合作型、土地流转型、销售带帮型,加大资金使用力度。至今为止,今年新发展青钱柳1.9万亩、油茶1万亩、东山花猪16000余头,蔬菜4000亩,带动和辐射贫困人口42492人参与产业发展。今年10月31日,我县与正邦集团正式签订了“绥宁---正邦30万头生猪生态养殖暨循环农业生态园产业链项目”,一期投资6亿元,项目成功实施后,至少可以带动我县2000多个家庭1万多人产业就业,给群众带来6000万元的代养收入,将进一步扩大绥宁县产业扶贫成效,壮大绥宁县特色优势产业。投资300余万元建成了较高标准的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吸引了神农金康、丰源竹木、步步高等十余家电商物流企业入驻,解决了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基地规模不大、标准化程度低、销售不畅的问题,带动了一批贫困户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二是着力打造园区产业。成立了绥宁县湘商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园企合一运行体制。竣工投产标准化厂房5.8万㎡,绿洲惠康、绿康油茶、贵太太茶油、云峰水泥、泰安鞋业、义龙包装等6家企业建成投产,解决劳动就业800余人。银山竹业竹制西餐具加工、孚德食品辣椒加工、百鼎科技健康枕生产、神农金康青钱柳精深加工等项目准备入园。同时,坚持园区建设与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在园区规划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项目,面向全县吸纳建档贫困户485人,实现了园区发展与脱贫攻坚“双促进”。三是着力打造旅游产业。2017年,接待游客186.93万人次,同比增长13.08%,实现旅游收入10.22亿元,同比增长11.68%。坚持每年举办“四月八”姑娘节,乡村旅游发展迅速。投资50亿元成立了上堡古国旅游开发公司。目前,上堡古国旅游开发一期工程被列为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省旅游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并已开工,完成投资超过3亿元。旅游推动脱贫成效显现,其中黄桑新增农家乐20家以上,新增特色民宿10家以上,目前农家乐总数超过62家,特色民宿超过30家。上堡古国景区劳务用工主要面向贫困户,常年劳务用工200余名,月工资收入5000元左右。四是着力打造特色乡镇和美丽乡村。把贫困户集中安置、非贫困户同步整体搬迁新建住房与新农村建设、中心村建设和商居小区、农贸市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农村文体广场等服务设施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统一设计,打造特色城镇和美丽乡村。

2.着力抓好“十大会战”,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召开了专题动员会,组织开展投资规模达15亿元的农村十大重点民生建设项目大会战。一是开展贫困户危房改造大会战。全县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65户,为年度任务数的125%,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低保户的住房安全问题。二是开展贫困村小额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85个贫困村全部入股小城镇开发公司,实现贫困村集体增收、贫困户务工增收,共享城镇建设“红利”,相关小额基础设施项目成效显著。三是开展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大会战。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组织施工、统一验收实施的建设模式,对原有村级卫生室进行规范化提质改造,使每个村卫生室达到120平方米以上,拥有诊疗室等11室。四是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大会战。已完成118处、19114万元,受益人口23.996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人数达56650人,占全县贫困人口总数的98%。五是开展农村交通大会战。完成农村公路窄加宽118.67公里,为目标考核任务108.8%;农村公路安保工程231.42公里,为目标考核任务的141.9%,其中贫困村131.26公里;实现了农村客车村村通,通达率100%。六是开展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大会战。按照“七个一”的标准,对全县原有215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提质改造。目前,已改造完成8个,164个正在提质改造中,预计到12月底可全部完成。七是开展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大会战。按照“八个统一”的模式,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布局、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资金拨付、统一招投标、统一检查验收、统一建章立制,对原有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提质改造。八是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大会战。实行专人负责,联合办公,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7300人的任务落实。九是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搬迁大会战。按照“六个结合”,全年任务987人(分散自建安置203户716人、进城购房安置78户271人),已签订安置协议281户987人,至12月底,预计任务可全部完成。十是开展为民办实事大会战。全面推进转移就业、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农村宽带网络升级、教育、医疗等13项民生实事。

3.着力抓好精准帮扶,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抓好驻村帮扶。严格推行干部召回制度,对所有参与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的干部职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被召回的干部职工实行免职、降级处理。下发了专门管理和考核办法,实行季度考核、年度分类排名,对驻村队员实行GPS定位管理,确保脱岗专责驻村。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开展了3轮专题督查。同时,对全县133个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居)安排了帮扶后盾单位。二是抓好结对帮扶。加大结对帮扶的电话抽查力度,每天电话抽查80户贫困户和20名结对帮扶责任人,督查落实结对帮扶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县直部门下发了89次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和书面提醒函。出台了《绥宁县进一步加强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实施方案》,所有干部职工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其中县级领导每人结对帮扶5户,正科级单位班子成员、副科级单位一把手每人结对帮扶4户,其他干部职工每人结对帮扶3户。坚持全员动员,动员包括医院、学校领导班子在内的财政供养人员5000多人以及近年来享受政府补贴的县内企业、产业大户、农业合作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做到“四知”、“五帮”和“五个一”,扶心扶智、真心用心、讲究方法,让贫困群众“暖心”,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实现了与贫困户结对全覆盖。三是抓好社会帮扶。深入开展先富带后富工程,组织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自愿认领、帮扶贫困户,“互联网+社会扶贫”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贫困户数注册14230户,发布贫困户需求信息7468条,成功对接2953人次。

    四、2018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

一如既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临战的精神状态和紧张程度推进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确保贫困县如期摘帽,确保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1.坚持脱贫攻坚的思想不放松。继续将最优的资源、最强的力量向扶贫一线倾斜,坚持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实现责任联动、工作联动、措施联动,形成县级统筹指导,乡(镇)挑大梁,村为主要阵地的扶贫格局。

2.坚持脱贫攻坚的任务不调减。继续将扶贫救困当做首要民生工程,实施扶贫攻坚重点民生工程“十大会战”和“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加大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筑牢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稳定增收保障,巩固脱贫成效。

3.坚持脱贫攻坚的标准不降低。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对所有已脱贫贫困户继续巩固帮扶,确保“脱贫不脱政策”,即到 2020年底前,所有已脱贫贫困人口可以继续享受贫困户到户项目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特色产业分红、村级产业分红、教育助学、危房改造、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帮扶政策。

4.坚持脱贫攻坚的压力不减小。坚持县级领导联乡、驻村工作队驻村、后盾单位联村、帮扶干部包户的扶贫攻坚机制不变,保证每个乡镇有1名县级领导,每个贫困村有1个驻村工作队,每个非贫困村有1个后盾单位,每户贫困户有1名干部继续帮扶,切实落实省、市各项扶贫任务,对帮扶工作不到位、履责不实等行为严格问责、从严追究。

                    绥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