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绩效评估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各项考核指标全部完成,现予以公示。
附:各项考核指标自评报告
监督联系电话:0739-7606907
监督联系人:黄民君
绥宁县畜牧水产局
2018年1月15日
2017年县绩效考核评估指标自评报告绥宁县畜牧水产局
2018年1月5日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绩效考核办的指导和帮助下,严格按照省市县绩效考核的要求,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考核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市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精准扶贫。2017年我局在县委政府及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圆满完成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结对帮扶情况。全局25名干部负责94户贫困户的结对帮扶,2017年脱贫48户130人。二是黔邵花猪产业助推精准扶贫。发展贫困养殖户593户,养殖花猪2183头,占存栏数的22.1%;发放奖补资金1390980元。开展了20期产业带头人、贫困户养殖黔邵花猪技术培训班,培训了600户贫困户,受益贫困人口2231人。三是驻村帮扶成效显著。今年上翁村贫困退出9户、42人。村主道窄改宽改造2.2公里,砌挡土墙100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56盏,全村进行农网改造,拉通了宽带,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村综合服务平台工程正在建设中。全村种植绞股蓝农户46户,种植面积达到60多亩,实现农民增收13万余元。垦护油茶林130亩,增加收入8万元。建立东山花猪规模养殖场一个,养殖东山花猪104头;县畜牧水产局为贫困户每户提供东山花猪猪苗2头、非贫困户每户提供东山花猪猪苗1头。全村今年发展东山花猪230 多头。异地扶贫搬迁6户,危房改造1户。9月6日协同县科教局举办东山花猪养殖和油茶栽培技术培训班、11月23日县畜牧局举办养殖黔邵花猪技术培训班,给村民传授了东山花猪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和油茶栽培等实用技术,为上翁村扶贫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2.市级考核指标。一是养殖环境治理成效显著。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退养到位。我县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退养81家,完成100%。生猪退养6166头,拆除栏舍面积31157.4平方米,发放退养奖补资金765.383万元。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配套率达到70%以上。全县生猪规模养殖场39家,其中在禁养区的8家已退养,建设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的生猪规模养殖场24家,完成8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已开工建设。12月21日,县长罗玉梅与武冈市广德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服务特许经营协议,26日开工建设。完成中央督察组交办养殖业环保信访件2件任务。其中一户按要求建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另一户进行了退养。二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扎实有力。全力推行规模养殖场(户)在兽医部门监督下的业主程序化自免、散养户春秋集中免疫和平时申报免疫的免疫方式,牲畜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三种强制免疫病种常年免疫密度达到100%;非强制免疫鸡新城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8%以上,猪瘟、猪蓝耳病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免疫发证率、免疫标识佩戴率、建档率均达到98%以上。全年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效果评估,采集猪血样600份、牛羊血样360份、家禽血样900份,检测抗体合格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全县开展布病普查工作,采集牛羊血样2594份,采用虎红平板凝集实验检测2594份;开展动物疫病诊断检测,口蹄疫3ABC、禽腺病毒、组织切片等检测105份;完成邵阳市组织的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效果评估抽检采样任务。
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3.重点项目建设。全年计划发展黔邵花猪16000头,新建标准配套栏舍12000平方米。截止12月底,黔邵花猪发展16399头,完成计划的102.5%,其中,存栏黔邵花猪数11646头,出栏黔邵花猪数4753头;新建栏舍15970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33%;带动贫困户611户,发展贫困养殖户116户,养殖花猪2881头,占存栏数的24.7%。开设了黔邵花猪专卖店7家,其中县城5家,长沙市内2家;申请办理无公害产品认证的黔邵花猪专业合作社有3家。参加了2017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绥宁黔邵花猪获得“最受欢迎农产品奖”。
4.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2017年6月8日我县与正邦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10月31日,绥宁县委副书记、县长罗玉梅与正邦集团华南大区副总裁赵令明先生正式签订了“绥宁---正邦30万头生猪生态养殖暨循环农业生态园产业链项目”。项目建设的母猪基地选址进展顺利,已基本完成母猪基地场址的测量,项目的环评、规划设计等工作也将按计划安排逐步实施。我局起草了《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正邦集团委托养猪扶贫基地的政策意见(试行)》,我们制定了畜牧养殖重点项目推进方案,专门领导负责跟踪协调服务项目,并按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项目进度情况。经半年来的报名摸底调查,我县愿意与正邦集团合作养殖肥猪的养殖户达134户,养殖户参与的积极性非常高。在12月底,我们组织了畜牧、国土、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单位与正邦集团的人员,分成多组对这134户养殖户的肥猪基地一一摸底排查、遴选。
5.党内报告制度的落实与交办件办理。县委常委和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的事项,按要求及时落实到位,县委政府值班室的信息通知,能够及时回复,未造成严重影响和延误工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按要求及时落实到位。
6.公文办理工作。公文办理能够按照行文规则或体例格式要求,未被县委县政府(办公室)退文。
三、部门重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7、《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解及部门年度重点业务工作。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花猪产业:全年计划发展黔邵花猪16000头,新建标准配套栏舍12000平方米。截止12月底,黔邵花猪发展16399头,完成计划的102.5%,其中,存栏黔邵花猪数11646头,出栏黔邵花猪数4753头;新建栏舍15970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33%;带动贫困户611户,发展贫困养殖户116户,养殖花猪2881头,占存栏数的24.7%。发放奖补资金2191590元。开设了黔邵花猪专卖店7家,其中县城5家,长沙市内2家;申请办理无公害产品认证的黔邵花猪专业合作社有3家。参加了2017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绥宁黔邵花猪获得“最受欢迎农产品奖”。
林下养殖业:发展生猪3万头、肉牛7.38万头、肉羊5.26万只、家禽101.9万羽;出栏生猪2万头、牛5.49万头、羊6.69万头、家禽301万羽。现有林下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216户,其中:林下放养生猪养殖场(户)8家、肉牛养殖场(户)71家、肉羊养殖场97家、家禽养殖场(户)40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13户,取得生猪无公害产品认证养殖场1户。
部门年度重点业务工作:
(1)产业发展。下发了《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区、适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16〕98号)、《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退养实施方案>和<绥宁县畜禽水产养殖限养区和适养区整治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17〕67号)、《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展黔邵花猪(东山猪)产业促进脱贫致富的指导政策(试行)>的通知》(绥政办发〔2016〕104号)等文件,制定了2017年绥宁县黔邵花猪产业扶贫项目验收方案,按方案要求将扶贫资金发放到位;2、对全县39家规模养殖场全部摸排到位,关闭禁养区的养殖场8家,整改限、适养区的养殖场31家;3、开展黔邵花猪养殖技术培训14期,向养殖户传授种养结合、放养、圈养等养殖技术要领。
(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牲畜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三种强制免疫病种常年免疫密度达到100%;非强制免疫鸡新城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8%以上,猪瘟、猪蓝耳病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免疫发证率、免疫标识佩戴率、建档率均达到98%以上,全县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3)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开展了畜产品“瘦肉精”专项整治、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以及邵阳市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等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149人次,检查饲料、兽药经营企业92家次,规模养殖场163家,查处问题1起,均进行了教育和整改。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媒体宣传86次,指导培训1场次,培训150人次,4家兽药GSP店正在创建中。检测牲畜尿样18300份,所有抽检尿样的“瘦肉精”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年没有发生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全面部署渔业规划和春季禁渔工作,并设立举报电话,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渔政巡逻。引导鼓励各村自治,对辖区内河段进行保护。开展巫水河的清网行动,共缴获鱼网360副,查获电、毒鱼等渔业违法案件31起,没收电捕工具35套,销毁地笼60个。
(5)屠宰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设,以保障人们肉食品安全为最高目的,严格检疫检验规程,开展了“扫雷行动”、调研等打击未经检疫入场、私屠乱宰和销售病死猪肉行为,确保了我县城关市场肉食品的质量安全。
8、部门统计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我局完成了一系列统计报表工作,如每季度的畜牧生产情况统计表、养殖大户基本情况表、生猪生产大型户过录表、2017年主要畜禽监测摸底表、2017年全年预计畜牧业生产情况、邵阳市绥宁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情况表、湖南省农业标准化基地调查表等等。真正按要求入村串户进行了畜牧业现状的调查分析、当前畜牧业行情调查及效益分析;做到了畜牧业月报、季报等各种统计数字的及时、准确上报。
9、财政绩效评估。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部门预决算按要求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完整规范,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绩效评价及时科学,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按要求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按要求分配使用资金,无违规现象。
10、卫生和计生工作。独生子女保健费和独生子女奖励费按标准发放到位,本系统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信息共享及时、准确、不漏项;完成了县下达的无偿献血任务。
11、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按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年度工作部署,有效的预防养殖业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实现了养殖业企业安全生产零死亡事故。
12、电子政务。及时更新公布局工作局信息,电子政务无红、黄牌。按时清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留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24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检查14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
13、财经审计。严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经审计程序办理,经审计部门审计无违规现象。
14、公积金归集。设立了公积金协管员,及时报送人员信息,单位和个人按12%缴存比例实现按月足额代扣代缴,缴存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年无挪用或截留现象。
15、四边五年绿色行动与砖厂整治。按照县里要求完成了所有工作任务。
16、档案工作。及时将文件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归档,档案室干净、整洁,档案管理规范、整齐。。
17、就业与社会保障。元月前完成了单位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
18、两创一行动。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强化健康教育宣传。全年共出版4期健康教育专栏。我局与租赁门面的店主逐一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将门前环境卫生工作责任明确到人。
19、质量工作考核。共出动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149人次,检查饲料、兽药经营企业92家次,规模养殖场163家,查处问题1起,均进行了教育和整改。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媒体宣传86次,指导培训1场次,培训150人次,4家兽药GSP店正在创建中。检测牲畜尿样18300份,所有抽检尿样的“瘦肉精”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年没有发生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0、优化经济环境。做到“四有、五公开、无六乱”,及时报送信息,开展了“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优化。
四、党建与机关管理。
21、基层党建干部管理。(1)基层党建:按程序发展党员,档案管理规范;“红星云”、“党员信息管理”落实到位;党务工作力量配备齐全,根据各支部分别配置党员活动室;党费收缴管理规范,按标准按时收缴;按要求设置党组织,并按期换届;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4项制度,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管理等;按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落实领导联点、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重要精神,按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2)领导班子团结,正常开展老干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按时完成档案清理及移交工作;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人员手续;按时完成干部在线学习、调研信息、网评任务等;干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在上级和本县作风督查中通报批评。(3)“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到位,“两提一促”活动开展正常。
22、宣传及舆情控制。按要求做好十九大宣传工作,对重大政策出台及时解读,没有导致重大负面舆情。贯彻落实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出现应当追究责任情形。按要求建立网络问政工作机制,没有发生不认领、不办理、不回复或回复不及时现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按要求完成理论宣讲任务,按要求组织参加干部理论考试。按要求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指标。
23、精神文明创建。成立了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多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了义务献血、义务植树、交通文明劝导等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形成传统道德常态。
24、统战工作。完成了县统战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5、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全年没有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我局干部职工能严格执行开门办公制度;严格规范出勤登记制度,按时指纹签到,没有发现脱岗现象;我局干部职工没有被省、市、县干部作风检查出现问题也没有任何通报;周一例会开展正常。
26、党委信息、政务信息工作。完成了2017年度党委信息和政务信息工作基本任务。
27、政务公开服务。及时更新公布局工作局信息,电子政务无红、黄牌。按时清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留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24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检查14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
28、司法普法矛盾调处。党组集中学习法律两次,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1次,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普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聘请了法律顾问。没有发生因执法不当、决策不当引发的纠纷。
29、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开展反邪教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保卫十九大反邪教安保联防行动。认真落实值班上报制度,没有出现一起邪教人员进京上访行为。
30、信访维稳群众工作。由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办信接访,信访经费足额安排到位,服从县信访局和县维稳办的工作调度。未发生赴京、省、市非正常上访事件,及时办里信访案件10件。能够做到热情接待,妥善处理,未出现因处理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
31、应急管理。制定了《绥宁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绥宁县养殖业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
32、依法行政。无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清理行政权力清单。
33、议案提案办理。答复县人大十七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县政协第九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局领导和相关站所同志亲自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圆满完成了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任务,答复行文规范,满意度达100%。
34、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明确了节能机构,落实了节能联络员制度,制定专人负责公共节能工作,年度完成了节能目标,出台了勤俭节约制度,开展了节能宣传活动,按时上报能耗统计数据。
35、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成立了“关爱妇女儿童”领导小组,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
36、“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此项工作作为“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长期坚持,不断创新,抓实抓好。紧紧围绕“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目标,及时制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帮扶工作方案,组织联点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深入被联企业摸底调研,大力落实帮扶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3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完成了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证申报工作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没有私自设置机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到位。
39、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一年来没有因行政过错被电子监察系统亮红牌的现象发生。一年来没有发生违规涉企检查,私收费、私罚款、乱摊派及索拿卡要、强制企业接受制定中介有偿服务或参加协会等行为被曝光或查处的现象,没有被优化办、市优化办通报批评的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