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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镇2017年绩效考核自查自评报告
来源:红岩镇 作者:红岩镇 更新时间:2018-1-17 点击:286次 字体:缩小 放大

红岩镇2017年绩效考核自查自评报告

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2017年绥宁县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绥办发〔2017〕41号)的文件要求,现就脱贫攻坚、经济发展、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县、重点工作与社会管理、文化建设与生态保护、从严治党与机关管理6个大项,53个小项进行自查自评,总评分为900分,自评分为912分。现将自查自评报告汇报如下:

一、脱贫攻坚(该项分值330分,自评分330分)

(一)、精准扶贫工作(140分)。一是强化领导,加强队伍建设,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职副书记亲自抓,配备专职扶贫干部3名,全年召开研究扶贫会议40余次。以制度管人,同时将精准扶贫纳入对村绩效考核。二是抓实基础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报送报表,建立扶贫专项信访台账,按时办结,全镇22个村统一制作挂图作战,完完善基础信息台站,确保档案资料完整,7个贫困村制定三年脱贫规划等,及时维护扶贫开发系统管理;制作永久性扶贫宣传牌2处,悬挂宣传标语100余条。三是减贫成效突出。2017年共有324户1170人脱贫、石家、谢家两个贫困村出列。贫困村依托小额基础设施,集体经济全部突破5万元。四是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全年动态调整新纳入了1386人,删除1825人,错频率、漏评率为0,错退率低于1%,两个退出村综合发生率分别是1.2%、0.9%。五是强化精准帮扶。全镇七个贫困村都安排了市、县机关单位驻村,其余15个非贫困村由后盾单位帮扶,根据科级干部帮扶4户、一般干部帮扶3户的标准,安排300余名干部帮扶全镇1380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人员深入基层,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广泛宣传扶贫有关政策,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五是各类扶贫政策的落实。按照县“13+1”扶贫政策的规定,将产业扶持、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兜底、生态扶贫有关扶贫政策扎扎实实落实到位,确保所有贫困人口享受到党的各项扶贫政策。(该项分值140分,自评分140分)

(二)、县十大重点民生工程。(150分)(1)九大农村民生工程。2017年度危房改造任务数18户,完成19户。完成7个贫困村的小额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搬迁任务数1户,完成移民1户。完成石家、柳山两个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完成泡桐、雪峰、焦溪单村饮水工程,沈家村单村饮水工程预计2018年1月底完成,完成泡桐村村道窄改宽4.742公里,柳山、焦溪等其余5个村现已全部完成路基扩宽护边和砌堡坎,总长18.558公里,待有关部门设计财评后抓紧施工,预计2018年元月底全部竣工,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任务22个,美好社区建设任务1个,已经完工投入使用的4个,主体完工的13个,盐井村、红岩村、美好社区建设地点因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相冲突,经请示县平台建设指挥部同意延迟建设,2017年红岩镇易地扶贫搬迁总任务为422人,完成建设任务526人,其中盐井集中安置点已经封顶,红岩集中安置点预计2018年1月下旬封顶,沈家集中安置点因多次更改设计方案,已经完成基础工程。(2)、重点民生工程。1、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根据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政策,今年我镇共计安排636名农村妇女参与检查,超额完成任务指标数635名。2、新增城镇就业。至12月底,我镇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75人。县里任务数为163人,超额完成了县里下发的任务数。3、行政村配电网改造(任务数5)。全面完成石家、雪峰、柳山、稠清、沈家等5个村的农网改造工作,全面完成23个村居智能电表更换工作。4、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18)。全面完成19户农户危房改造任务。5、农村宽带升级改造(任务数3)。全面完成蓼水、阳楼、谢家、柳山、焦溪5个行政村的宽带升级改造工程。(该项分值150分,自评分150分)

(三)产业扶贫工作(40分)。(1)村级经济。新增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标的村8个,分别是谢家、稠清、雪峰、沈家、江坡、柳山、石家、盐井村。(2)突出抓好“一村一品”,全镇22个行政村按照“合作社+贫困户”模式成立专业合作社,做到贫困户全覆盖,发展杂交水稻制种、油菜、油茶、青钱柳、中药材、牲猪、蔬菜等产业助力脱贫攻坚,现发展杂交水稻制种面积4000亩以上。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和我县贵太太公司及神龙金康公司合作,发展油菜4000亩、1300亩油茶基地1个、300亩青钱柳基地2个。同时出台了红岩镇2017年产业发展规划、《红岩镇2017年产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等(3)全面完成土地确权颁证摸底工作及实地测量工作。(该项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

二、经济发展(该项分值200分,自评分200分)

(四)、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基础工作(100分)。2017年,红岩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5.62亿元,同比增长8.0%,农民人均纯收入8446元,同比增长12.6%,工业总产值2.93亿,同比增长7.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14亿,其中农业产值0.84亿,稻谷全年12953吨,产值0.56亿,玉米全年357吨,产值0.0064亿,马铃薯全年43吨,产值0.00059亿,油菜籽全年22吨,产值0.018亿,大豆全产57吨,产值0.0023亿,蔬菜、食用菌全年2401吨,产值0.23亿,水果235吨,产值0.022亿;林业产值0.11亿;畜牧业产值1.05亿;渔业产值0.03亿;农林牧渔服务也产值0.11亿元,同比增长13.4%;粮食播种面积27867亩,与去年持平;粮食生产15144万吨,同比增长12.6%;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亿元,同比增长18.1%,完成财政收入94万元,同比增长10.0%,全面配合县统计局完成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按时报送报表,完成统计继续教育等。(该项分值100分,自评分100分)。

(五)乡镇重点和特色工作(20分)。我镇今年申报2项特色工作指标:一是反邪教工作宣传阵地;二是蓼水河流域治理。反邪教工作宣传阵地:一是成立红岩镇反邪教工作领导机构,二是制定红岩镇反邪教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在镇文化站和石家村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反邪警示教育展览室,悬挂反邪教宣传牌共计100块。充分利用村村响和“微信群”进行反邪教知识宣传,在各村打造反邪教宣传栏、设立综治宣传墙。四是强化教育培训。镇上举办培训班4期,对全体镇、村干部、学校校长进行反邪教知识培训,结合村民法制学校,深入各村宣传法律知识。五是强化管控打击。建立“村支两委成员、辖区民警、辅警、党员反邪志愿者”三位一体稳控体系,挤压邪教活动生存空间。蓼水河流域治理:一是以河长制为契机,成立红岩镇蓼水河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绥宁县河长制实施方案》。二是制定蓼水河流域治理实施方案;三是以“水清山绿”为原则对我镇蓼水河流域进行全面整治。今年4月份在县、镇、村三级联合治理下,组织干部360余人次连续三周取消双休,对镇域内14个非法洗沙点进行捣毁,收缴电表13个、电线1000余米、电动潜水泵2台(其中非法洗山沙点11个,河沙山沙混洗点1个、非法河沙洗点2个)。现在全镇范围内已无非法采(洗)沙现象,实现了青山绿水。新建的防洪堤也为我镇平安渡过“6.24”、“7.01”特大暴雨提供有力保障。(该项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财税任务(30分)。截止十一月底,完成财税任务94万。(该项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七)粮食生产工作(10分)。完成早、中稻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8832亩,鼓励种植油菜,实行奖励制度,全镇共种植油菜3056亩,杂交制种面积4000余亩,引导发展玉米、薯类、豆类等杂粮6238亩,共计6025吨,无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没有无资质代制种人员进入本辖区内。完成农产品质量抽检任务500个。没有发生越级信访问题。(自评分10分)

(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40分)。全面完成县小康办下达的任务,将任务分解到部门到人。完成石家、谢家两个村全面小康建成。(自评分40分)

三、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县(该项分值65分,自评分65分)。

(九)全面深化改革(20分)。根据《中共绥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实行)》以及绥宁县委有关指示精神,我镇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明确联络员,制定了《红岩镇2016年-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考核制度,营造了良好氛围。我镇主要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民主法治领域改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深化合村改革工作、完成村居、妇联、团委换届等取得重点突破,按时报送深化改革信息。该项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十)信访维稳群众工作(20分)。今年,我镇信访维稳工作正常开展,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在特护期,没有进京、赴省、到市信访案件。全年信访案件(包括省长信箱、领导交办、信访局交办、12345热线),全部调处到位。并收到县委通报表彰。新建红岩镇民情服务中心,设立群众工作站,安排领导值班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建立台账,该项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十一)惠农减负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我镇严格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没有发生一起涉农乱收费现象,没有发生一起涉负群访事件,惠农补贴资金全部足额按时发放。全面实行村账镇管,每个村都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石家村为我镇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阳关三农网及时公布发布信息。该项自评分不扣分。

(十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0分)。我镇紧紧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效能革命,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辖区服务意识,教育干部牢固树理公仆意识,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且对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狠抓落实,协调各类纠纷矛盾调解到位。该项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十三)司法普法矛盾调处(15分)。我镇今年全体镇干部都参加了学法无纸化学习,参加无纸化考试达100%;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矛盾案件都进行台账管理,23个村(居)都成立了村民法制学校,司法员都按上级要求对村民上法制课,聘请蒋开柏为我镇法律顾问。该项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十四)依法行政。我镇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着力抓好各级班子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全面配合县直机关执法检查工作。自评没有扣分。

四、社会管理与民生保障(该项分值125分,自评分137分)。

(十五)综治平安建设(40分)。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了“平安创建”、“大走访”、“三联三送五促”、“消防安全大排查”等关系到社会综合治理的重点活动,全年红岩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该项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

(十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镇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与各村、学校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村成立了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委员会、消费者投诉站、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配备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专干,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以石家村为示范点,各村配备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制订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全年开展专项整治4次,落实集体聚餐备案制度等。该项分值自评不扣分。

(十七)国土与耕地保护工作(20分)。强化耕地保护,验收基本农田,与各村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村委会与各小组签订到组责任书,认真做好耕地保护相关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建房违法用地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为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认真落实农田保护“五项制度”“九条措施”,坚决杜绝随意调整和占用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变、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按时完成砖厂整治工作。该项分值20分,自评20分。

(十八)就业社保工作。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75人,完成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85人,贫困劳动力录入系统1852人。收缴金额89万,我镇完成农村养老保险工作98.08万元,完成任务110.20%,共累计发放养老金380多万元。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2余次,共培训近600人次;每月按时做好各项数据的录入工作,并按时上报各项报表资料;加强相关政策宣传;采集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4950余条。该项分值为负分,自评无负分。

(十九)教育科普工作。全年没有发生校园安全事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三个学校周边没有网吧、电游厅、歌舞厅等。加强校车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全年没有发生校车安全责任事故,全面覆盖贫困家庭学生助学政策,没有出现贫困辍学现象。该项自评不扣分。

(二十)卫生计生工作(30分)。全镇总人口32812人(其中农业人口30615人),已婚育妇女8959人,全年出生人口408人,符合政策生育率87.1%,死亡177人,自然增长率10.3‰。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96.27%。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申报,年审达100%。积极做好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没有发生公共事件,超额完成献血任务41个。自评分30分。

(二十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全面完成交通局下达的交通建设任务,全年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4次,“两站两员”建设覆盖率100%,制定了交通事故预防处置实施方案,全面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加强与县交通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反馈路政管理信息。该项分值自评不扣分。

(二十二)财政绩效评估。制定了红岩镇财政绩效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该项分值自评不扣分。

(二十三)财政审计。全年没有出现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该项分值自评不扣分。

(二十四)民政工作(10分)。我镇按要求全面完成了村支两委换届工作,依法公布村(居)务,没有因村(居)务公开问题而上访事件,按时录入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建立全镇优抚台账,开展了“八一”“春节”慰问走访,没有赴京进省上访事件。该项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二十五)消防工作(10分)。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召开全镇消防安全问题,完善了消防器材配备及应急队伍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确保了红岩镇消防安全。该项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二十六)信息宽带建设(5分)。完成7个贫困村宽带建设任务,全镇23个村(居)都接通宽带,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0%,完成惠农科级信息平台建设。自评分5分。

(二十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渔政管理。在年初制定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并与各村签订了责任状。在春季和秋季对,镇畜牧站工作人员对全镇动物疫病打免疫针,密度达100%。由徐怀友同志分管渔政,协助配合县渔政部门执法,辖区内无非法捕鱼现象。自评无负分。

(二十八)防汛抗旱。今年汛期我镇无人员死亡,防汛期间,辖区内水库、山塘没有出现溃坝情况,政府干部没有出现脱岗现象,制定了防汛责任状、方案、预案。在雪峰村开展了防汛演练。自评分不扣分。

(二十九)公积金归集。我镇2017年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2%,完成归集任务100%,协管员李丽娟,按规定进行了年检,没有出现截留和挪用现象。自评不扣分分。

(三十)广播电视工作。全面完成村村响建设任务,各村每天正常播放3次。自评不扣分。

(三十一)质量工作考核。成立了质量强镇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杨军辉同志分管,制定了质量强镇实施方案,全年开展了4次促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等工作,辖区内没有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自评分不扣分。

(三十二)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10分)。全面完成政务公开指南编写。制定了红岩镇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实施方案,领导机构。自评分10分。

(三十三)加减分项目。家庭农场建设完成2个,分别是红岩村美丽乡村、下匡村石门坎水库,上匡村泥鳅、优质稻。葡萄等产业园建设。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和我县贵太太公司及神龙金康公司合作,发展油菜4000亩、1300亩油茶基地1个、300亩青钱柳基地2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完成石家村、沈家村等4个村电商服务建设。我镇共有参保人数15569人,超额完成县里年初下达的征缴任务数,参保登记率101.2%。自评分加12分。

五、文化建设与生态保护。该项分值105分,自评分105分)。

(三十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20分)。为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成立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驻村干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红岩镇2017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各村、居委会相应成立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村规民约》,并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三是全面配齐保洁员63名。我镇紧紧围绕建设红岩镇现代宜居、宜商城镇的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与村容整洁相结合,与家园清洁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把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行动作为全镇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该项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三十五)精神文明建设(20分)。成立了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自评分20分。

(三十六)宣传思想工作。我镇今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9篇报道,市级媒体发布54篇,县级媒体发布70篇,网评员2名,通讯员2名,宣传工作扎实开展,没有出现负面舆情。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完成党委中心组学习6次12天集中学习。全镇在今年加强文明创建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了网络问政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了志愿者服务工作。自评不扣分。

(三十七)党委信息、政务信息工作(10分)。根据《党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绥宁县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我镇学习贯彻落实了党委信息、政务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在市委办、县委办采用信息30条。自评分10分。

(三十八)文化建设与管理。我镇文化站在2013年就已创建了国家二级文化站,在文化设施上是高标准化。文化站在工作时间段对全镇所有群众免费开放。今年我镇文化站参加了县文化广场舞比赛获得二等奖。完成江坡促鸡公坡战役维修工作,办公软件正版率100%。自评不扣分。

(三十九)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30分)。辖区没小型造纸企业,配合县委、县政府,联合整治非法采(洗)沙行为,境内已无非法采(洗)沙行为,没有污染行为,没有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没有出现水源污染事件,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今年通过县里组织各种行动检查外,我镇专门组织对镇辖内的各种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检查5次,共查出安全隐患40余处;设立了“红袖章小分队”,专门在赶集日期间对各赶集集贸中心的交通进

秩序

行维护,一年以来去我镇道路交通检查共查处违章车辆50余辆,教育400达余人次;我镇从原有的烟花爆竹零售店28家,现有10家,针对每个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多次大检查。该项分为30分,自评30分。

(四十)林业生产(20分)。林木采伐管理工作:2017年共办理采伐蓄积 1151立方米,完成育林抚育400亩,占任务的100%,积极推进“四边五年”绿色行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破坏林地等案件20余起。配合局林政清查组对全镇内的所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规范了木材经营加工和林区社会经济秩序。加强对镇内违规占用林地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马上制止,及时保护好我镇的林业资源。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完成生态补偿覆盖贫困人口扩面任务。该项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四十一)森林防火。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在做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各村委签订防火责任书,拉防火宣传横额20条,贴防火标语600张,对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防火物资准备充分,添置风力扑火器两台,其他扑火工具60余件,组建了30人的半专业队伍并进行了培训,加大护林防火的处罚力度,对一些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分子进行严惩。自评不扣分。

六、从严治党与机关管理该项分值75分,自评分75分)。

(四十二)党内报告制度的落实与交办件办理。(30分)1、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领导批示、县委重大工作精神等,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两会、党代会等,按时上报党内工作,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2、圆满完成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现场办公会、“八一慰问退伍军人座谈会”,及时办结县四大家领导、县领导批示件,县委县政府督办函、督查通报、县长信箱转交件、123456热线交办件。自评分30分。

(四十三)基层党建干部管理(20分)。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任务22个,美好社区建设任务1个,已经完工投入使用的4个,主体完工的13个,盐井村、红岩村、美好社区建设地点因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相冲突,经请示县平台建设指挥部同意延迟建设。镇、村民情服务中心都按照标准规范化建设,今年我镇共发展党员8人,其中机关党员1人,农村党员7人,处分1人,所有党员发展程序都依据《党章》要求进行。组织各支部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关注红星云公众号、扎实做好党员信息管理工作,远程教育运行规范,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党组织设立10个党总支,村级换届资料整理归档,按时开展党组织生活会,今年我镇共整顿2个软弱涣散村。开展抓党建促脱贫培训,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村集体经济达标8个村,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过双重组织生活会。2、加强干部管理,按时完成干部在线学习,完成网评任务,另外我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双述双评、党员积分管理、村干部队伍建设、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开展顺利。“两提一促”主题活动为先进单位。该项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四十四)统战工作。全镇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了党外干部、非公经济人士统战及民族宗教工作。自评不扣分。

(四十五)党风廉政建设与干部作风建设。我镇没有发生腐败问题,没有受党纪党政处分,没有被通报批评,没有被省市县党风廉政监察通报批评,没有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省九项规定、市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开门办公制度,没有被省市县干部作风检查通报,没有违反会风会纪,工作纪律十条规定,圆满万册还能三个专项整治。自评不扣分。

(四十六)公文办理工作。及时报告反馈信息提供材料,行文符合规则,没有被县委、县政府办公室退文,按要求报送公文,精简发文数量,比上年度减少12%。自评分不扣分。

(四十七)议案提案办理和换届选举。我镇严格按程序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批评、建议件进行答复,县镇人大代表产生、政协委员推荐没有出现不合规定的情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走访两代表一委员。自评不扣分。

(四十八)人武工作(10分)。完成18-24周岁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工作,根据“六优先”确定预征对象,全镇征兵4人。我镇国防教育展览室设四楼会议室,对群众免费开放,国防教育宣传栏及时更新,武装部建设硬件软件齐全,村级民兵营内部设置齐全,正常开展民兵活动4次。建立民兵应急分队,到县武装部进行训练。全年人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该项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四十九)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红岩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彬为政委、镇长唐宏亮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配备了应急办公室,设立了应急专干,专人负责。制定了红岩镇2017年应急预案,同时成立了镇应急小分队。召开了镇、村干部会议,要求各驻村干部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入户检查群众房屋用电用火安全,要求各村在临水临崖、陡坡急弯处设立警示牌,部分路段安装减速带。结合防汛工作,开展应急演练、宣传工作,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自评不扣分。

(五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成立了红岩镇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由专职副书记亲自抓,党政办负责,设定年度节能目标,没有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离灯熄、空调关闭等。开展节能宣传,配合县节能办组织的宣传工作,配合联网直报工作,报送数据准确。自评分不扣分。

(五十一)电子政务。我镇及时在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并更新了政务信息。在政府网站、政府大厅、民情服务中心,并按要求做好了其他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的工作。没有收到上级通报批评。自评不扣分。

(五十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负分)。今年我镇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积极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关爱儿童工作,在雪峰村开展留守儿童帮扶救助活动2次,今年6月份全面完成村居妇联换届工作,超额完成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636人,完成日常工作。自评不扣分。

(五十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5分)。我镇所属事业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完成了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完成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工作,完成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自评5分。

中共红岩镇委员会

红岩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监督联系电话:0739—7606907

监督联系人:黄民君